其他
西藏已执行1个月,这项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80%
来源:西藏商报
近日,记者获悉,根据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要求,为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,我区医疗保障等部门针对“乙类乙管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,出台优化相关医疗保障政策。
政策规定
参保患者门急诊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,由个人先行支付后回其所在参保地按规定报销。
临时增加我区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品种类,在把国家和自治区医保目录治疗发热、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品和国家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》及《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(藏)医药防治方案》药品全部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基础上,为防止因药品供应不足,临时性扩大我区医保药品目录范围,纳入医保支付。
实施时间
下一步工作
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!
更多精彩,请关注西藏日报视频号
主编:张韬
编审:索朗群培 嘎娃白玛
编辑:丹增朗赛